梅山文化园。
北宋乾德元年(963年),赵匡胤统一了荆湖地区,在长达百余年的时间内,对梅山峒蛮进行残酷的镇压和严厉的经济封锁。直到宋神宗熙宁初年,王安石变法派章惇察访荆湖南北路,经制蛮事,并以东作坊使石鉴为湖北钤辖兼知辰州协助章椁。章惇先兵分三路,平定懿、洽、鼎州,控制“南北江蛮(沅水流域)”,同时割断“飞山蛮(雪峰山西南部)”与“梅山蛮(资水流域)”的联系,终于在宋神宗熙宁五年(1072年),和平解决梅山问题,设置安化、新化二县,以安化县隶于潭州府,新化县隶于邵州府。并在安化县设置博易场,由官方主办,以丝布、盐铁和粮食等与当地百姓交换茶叶等土产。而且后来还设置了龙塘寨,驻军戍守,维护茶叶交易。目前,安化、新化两县仍盛行的赶集,是博易场的延续。
博易场是北宋朝廷主持设立的商品交换的官方市场,即所谓“溪峒缘边州县置博易场,官主之”。北宋于宋哲宗元祐三年(1088年)在安化县设博易场。但考之史书安化县博易场均仅记其罢,未记其置。如《宋会要辑稿·食货七O》载:“(元祐三年)六月九日,诏罢潭州安化县博易场,其人户欠息特行除放。从荆湖南路转运司。”而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百十二则载“(元祐三年六月)甲申,诏罢潭州安化县博易场,其人户欠息特行除放,趣纳本钱。从荆湖南路转运司请也。”可见从前所引史实,均将“罢”误为“置”,导致在安化县设博易场易茶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被推迟了。
安化茶马古道永锡桥,这里仍保留着南方最后的马帮。
据上述记载推断,安化县博易场应该设置于开梅山建县不久,至元祐三年裁撤,期间最少存在了十余年左右。而且安化博易场由于以茶叶交易为主,因此允许农户先行赊易货物,而以来年新茶偿付,故在博易场撤销时,宋哲宗特地命令免除赊货的利息,只要求偿还本钱。裁撤安化县博易场的决策是应荆湖南路安抚司请求,其原因应该是当时朝廷茶法改革,安化博易场茶叶交易多以现钞进行,以物易茶的博易场已经没有必要存在。
还有一些史料也能旁证北宋末期益阳、安化茶叶参与南北交易的事实。继五代南方茶叶大规模北上销售之后,回鹘、党项、吐蕃等民族已经养成了“不可一日无茶以生”的饮茶习俗,无论是北宋与西北民族之间的贡赐贸易、榷场贸易还是民间贸易,茶叶都成为交易的大宗产品。特别是吐蕃对茶叶的需求更为迫切,“番地苦寒,五谷不生,所种惟青稞、菽豆已耳,土人碍作炒面,杂以芜菁、酪浆,非茗饮辄病,则茶不可须臾离,若潜制其命者。”
旧时茶叶交易。
北宋前期,经过“雍熙北伐”“澶渊之盟”,宋廷已经无力北顾,不得不陈兵西北,巩固边疆,而边疆兵食则依靠商人的“人中”来保障,于是南方的茶叶又开始大规模运销北方。如《文献通考》卷十五、十八(清光绪二十八年上海鸿宝书局石印本):“雍熙二年三月(据考证,实为雍熙三年,即986年),令河东、北商人如要折博茶盐,令所在纳银赴京请交引。”“至京师给以缗钱,又移文江淮荆湖给以颗末盐及茶”(分别见《文献通考》卷十五、十八,清光绪二十八年上海鸿宝书局石印本)。其实这里记载得很明白,不仅雍熙年间(1662—1736年)就开始允许商人向西北人中茶叶,而且其中有一部分茶叶就来自于湖南(荆湖南北路)。
1038年党项族建立西夏,加上辽、金政权,和吐蕃一起严重威胁北宋西北边境安全。宋神宗熙宁年间,朝廷不得不派王韶经营西北,收复河湟,拓地2000余里,控驭吐蕃、羌人各族,对西夏形成包围之势。同时于熙宁五年(1072年)开辟梅山、熙宁七年(1074 年)禁榷川茶,并对西北茶业市场进行了官营垄断。这一时期,虽然没有查到明确的历史文献记载,但多种史料和文物遗存,充分佐证梅山地区的茶叶继续参与宋代西北的茶马交易和贡赐贸易。
在榷茶、贡茶等制度逐步趋于完善,茶叶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的宋代,安化茶叶在梅山区域开发和安化建县的过程中,已经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。
本文选自《中国茶全书●安化黑茶卷》,蒋跃登主编。由红网安化黑茶频道综合。
来源:红网综合
作者:中国茶全书
编辑:邹君
本站原创文章,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。
本文链接:https://tea-wap.rednet.cn/content/2022/05/12/11246572.html